廣州市設計院常年法律顧問選聘招標公告
廣州市設計院組建于1952年,以工程設計、勘察、咨詢、規劃、總承包為核心業務,因生產經營所需,就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進行公開邀請招標,歡迎符合要求的投標人前來參加。 1.招 標 人:廣州市設計院 2.項目名稱:廣州市設計院常年法律顧問選聘 3.服務內容: 3.1 協助正確理解和執行國家法律、法規及政策,及時傳遞相關的及行業的最新法律、法規、政策資訊; 3.2 協助依法制定及審查內部包括經營、人事、財務、知識產權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規章制度; 3.3 為員工提供業務必需的法律知識指導和培訓; 3.4 為重大經營決策提供法律意見; 3.5 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和合同法律風險等審查; 3.6 起草、審查、修改項目業務合同; 3.7 協助跟蹤、評價重大合同的履行情況,及時依法采取應對措施,降低和避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,提高履約率; 3.8 解答日常業務中一般性法律咨詢以及就我院遇到的民事、經濟、行政及刑事訴訟事務提供法律咨詢意見; 3.9 以法律顧問名義發律師函、授權聲明等為我院處理法律糾紛; 3.10 受我院委托,代理訴訟或仲裁,代理申請行政復議,處理重大專項法律事務; 3.11 每月不少于2次的現場服務,并能隨時通過電話、傳真、電子郵件等形式協助處理有關法律事務; 具體工作內容以最終簽訂的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為準。 4.服務期限:1年(期滿考核合格可續簽,每次續簽期為1年) 5.資格要求: 5.1 投標人為成立3年(含3年)以上的律師事務所(截止2016年3月14日),在廣州市有常設機構或常駐工作人員; 5.2 投標人擬派的法律顧問須具有法律專業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,滿足律師執業5年以上(截止2016年3月14日),且在近3年內無執業違法違規記錄; 5.3 投標人及其選派的法律顧問應熟悉經濟法、合同法、公司法、知識產權法、民法通則、訴訟法等,以及我院業務領域相關法律法規,有豐富的從業經驗,擔任過大中型工程勘察設計企業法律顧問的將優先考慮。 6.報名時間:2016年3月17日-25日(8:30-17:30),節假日除外。 7.報名材料(復印件需加蓋公章) 7.1 法人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原件,法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; 7.2 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、稅務證、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; 7.3 擬派法律顧問的畢業證、學位證和執業證復印件; 7.4 律師事務所簡介(重點介紹資質和業績情況); 7.5 選派的法律顧問簡介(重點介紹執業、經驗和業績情況,每項業績需附證明人及有效聯系方式,核查時若無法聯系證明人,或者無法證實該項業績,則視為無效業績); 8.初步審查:招標人將對報名文件進行初步審查,對投標單位擬派顧問的業績和服務進行調查或走訪,擇優選擇4-5家參與競標,接到投標邀請電話通知的單位可參與正式投標,招標方對未獲邀單位不做任何解釋。 9.領取招標文件時間:2016年3月31-4月6日(8:30-17:30),節假日除外。 10.投標截止時間:2016年4月8日17:30。 11.開標時間:2016年4月15日上午9:30,如有變化將另行通知。 12.地址及聯系人:廣州市天河區體育東路體育東橫街3號設計大廈八樓辦公室。聯系人:顏川梅、童文霞;電話:020-87545598;郵箱:bgs@gzdi.com。 本招標公告在廣州市設計院內、外網站和微信公開發布。報名文件、投標文件需在相應時間截止前送達指定地點。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本招標文件規定的恕不接受。本次招標活動由廣州市設計院辦公室負責解釋。投標方有疑義應馬上提出,若未提出以招標人解釋為準。招標人對未通過資格審核和未中標者不作任何解釋。 廣州市設計院 2016年3月16日